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3浏览量:

各师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院(校)科研(技)处、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团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十三五”兵团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兵科发〔2015〕48号)的规定,切实组织开展好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科技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项目的申报流程

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报地址:http://124.117.240.68:8010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单位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兵团科技政务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参看注册向导,并按照要求将相关注册单位备案资料寄送至兵团常设技术市场办公室。兵团常设技术市场办公室收到资料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备案。一个单位(按组织机构代码分)只能注册一次。

2. 完成注册的申请单位即可增加和管理本单位的个人账户,凭个人账户可进行项目申报。

3.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网上填报工作。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认真填报,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科协操作流程

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科协登录兵团科技政务平台网站后,即可对本师或院校所属的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科协应认真核对、审查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并审核、提交拟推荐的项目,同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科协账户密码请向兵团技术市场办公室索取。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7798102 电子邮箱:btjssc@163.com

二、 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

(一)发挥科技援疆机制作用,优先支持援疆两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牵头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受援师与对口支援省(市)以及兵团有关单位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院(校)科技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兵团认定的创新平台(基地)、创新团队(人才)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计划项目书面申报书请在项目申报网站申报完成后下载PDF文件打印,加盖本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兵团科技局、科协各分管处室。

(三)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科协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填报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自行错时填报,避免网络拥堵。

(四)2017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兵科发〔2015〕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和各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

1. 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1.1重大科技项目推荐书及项目建议书(格式).doc

2. 2017年度师域发展创新支持计划指导意见.doc

3. 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4. 现代农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5. 社会发展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6. 兵团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7. 兵团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8. 兵团重点实验室与区域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9. 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10. 兵团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11.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12. 兵团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13. 兵团科学技术普及与学术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14. 兵团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15.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兵科发〔2015〕48号).doc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兵团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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