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5浏览量:

作者:兵团教育局

教 育 局

发展改革委

财 务 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 业 局

兵教发〔2015〕107号

各师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兵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兵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兵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组织编制了《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兵团教育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财务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农业局

2015年12月23日

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兵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兵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构建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兵团职业教育发展明显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已初具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累计培养7万名技术技能人才,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20余万人次,面向2万余名团场职工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累计招收近万名内地学生到兵团接受职业教育后留在兵团就业,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扩充高素质职工数量的能力不断增强。但职业教育依然存在社会吸引力不强、发展理念落后、基础能力不强、保障机制不健全、行业企业参与不足、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不强等问题,还不能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当前,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新疆和兵团工作作出新部署,新一轮的产业调整升级对中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数量、层次、规格和素质提出新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熟练操作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央部署推进兵团南疆师团建设、深化兵地融合发展的要求,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善和提高兵团职工队伍素质和结构,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需求、统筹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统筹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坚持对接产业、融合发展。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

坚持制度引领、创新发展。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根据兵团战略布局优化和主体功能定位,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推动职业教育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三)建设目标。

遵循终身教育理念,以构建适应需求、灵活多样、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基本架构为重点,推进与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系统化、办学类型与学习形式多样化、开放立交与内外衔接体系化,形成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全面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18年,基本形成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职业教育发展条件得到改善,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吸引能力明显增强,职业院校布局基本合理,各层次、各类型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专业设置更加科学,中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兵团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入人心,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兵团产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兵团职业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目 标

单位

2015年

2018年

2020年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3.6

3.8

4

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0.9

1.5

2

继续教育参与人次

万人

6

10

15

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比例

%

88

100

100

骨干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比例

%

20

40

60

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

%

50

80

90

“双师型”教师比例

%

45

50

60

职业院校校园网覆盖率

%

80

100

100

三、基本架构

(一)构建适应需求、类型多样的体系。按照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职业教育布局,调整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推动师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建立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健全企事业单位岗位培训体系和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共同提供培训服务的运行机制。职业院校同时开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机会。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使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次选择、多种方式灵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构建系统完整、合理定位的体系。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服务一线劳动者的职业成长。中等职业教育发挥基础作用,主要为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基础性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教育,培养中级技术技能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发挥引领作用,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三)构建开放沟通、内外衔接的体系。落实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的要求,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探索推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加强中小学技术素养培养。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职业院校要在加强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教育,为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创造条件。探索中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和研究生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体制机制,逐年扩大中职升入高职、高职升入本科的比例,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打开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的通道,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职业教育战略布局。

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以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为抓手,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着力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内地和南疆初高中毕业生的规模,确保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兵团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师(市)集中力量办好1-2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学校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办学基础,提升服务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能力。

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发挥高等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作用。在办好现有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立足兵团与自治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战略规划的整体布局,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师(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举办高职院校,强化服务社区导向,为社区提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的高等职业学校建成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鼓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等学校合作办学,探索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

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推进职业院校面向兵团和师(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推动职业院校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紧密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形成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到2018年,支持职业院校围绕兵团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10个符合兵团产业体系建设需求的高水平示范专业群,建成10个既体现教学过程、又具有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生产型实训基地,带动兵团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推动职业人才培养衔接。

贯通人才培养通道。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初中毕业后3年或高中毕业后1年教育,为社会和高校输送具有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人才。推行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完善初中毕业生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探索“3+4”中职与应用技术类型本科、“3+2”高职专科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提高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本科高等学校特别是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开展提前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统一高考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分类考试招生。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全面实施。支持学校研究制定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贯通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中高职实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中高职衔接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职业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校分开,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内外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完善现有3个职业教育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鼓励职业教育集团跨区域服务,统筹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作用。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布局,加强与跨国企业、境外职业教育机构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技术成果扩散,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人才、科技服务。

加强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根据国家出台的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通过税收优惠、财政直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企业投入和举办职业教育。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估。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支持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将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用人单位要为职工的职业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提供条件。将国家大中型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职业院校设立理(董)事会,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企业、行业和社区。设立专业指导委员会,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用人单位。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院校章程和制度,明确理(董)事会、校(院)长、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提高职业院校治理能力。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兵团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大力开展“一反两讲”、“去极端化”、新疆“三史”、“五个认同”和民族团结教育,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问题。开展各民族学生“心连心·手拉手”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化解发生在不同民族学生间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广泛开展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重视祟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精神的培养。启动高雅艺术进校园、企业文化进校园促进计划,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综合职业素养。

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高等职业学校要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探索与企业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先招生再招工”、“招生与招工同步”、“先招工再招生”等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模式,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到2020年,80%以上的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传承民族工艺和文化。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职业院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深入持久地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逐步形成民族工艺职业院校传承创新的现代机制。积极发展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

推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技能课程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积极推行技能抽查。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逐步建立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改革评价手段和方法,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监控,推动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持续改进。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教师编制和用人制度。制定兵团职业院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逐步落实职业学校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支持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优秀民族技艺传承人和民间文化专家担任专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并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推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专业带头人培养等项目。建立5年一周期的教师轮训制度,对职业院校校长实行上岗培训制度。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健全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培养任用办法,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职业院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到知名企业专业对口岗位挂职锻炼。加强师德教育,努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师德素养和教书育人水平。

(六)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构建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计划”、“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技能振兴计划”等项目,着力推动开展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培训、残疾人培训、退伍士兵培训、高校毕业生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大力开展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高培训以及下岗再就业培训,提高职工多元增收能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创业实训,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拓展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等具备条件的教育机构,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融职业培训、现代远程教育和其他成人教育于一体的社区继续教育平台,面向社区不同年龄段人群,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文化补习、科普教育、法制教育、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各类教育服务。积极探索社区学院建设模式,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适合社会成员多样化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为社会成员接受远程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提供服务。到2020年,所有职业院校都要开设10门以上社区课程。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团体、家庭、个人参与终身教育的积极性,营造“人人皆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七)加强职业教育研究。

健全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教研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配置职业教育科研和教研人员,建立教育、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加强对教科研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发挥兵团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职业教育学术研究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示范性职业院校要在现有机构和人员范围内明确相关部门和安排人员从事职业教育研究。职业院校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建立科研投入保障机制和经费多元筹措机制,完善科研人员培训制度,努力提高科研信息化水平。建立兵团职业院校科研计划和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加强职业教育实践研究。加强决策咨询研究,研究解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咨询。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加强应用技术研究,研究产业领域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标准、新方法,积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八)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职业院校建成资源充足、满足共享、适度超前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网络信息点覆盖校园全部教育、教学、实训和生活场所。普及师生个人学习终端,教学场所全部具备多媒体教学功能。50%以上的实训场所建有数字化技能实训室和仿真实训环境,为在校学生、企业职工及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信息技术能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生活等各项应用。

推动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应用驱动为抓手,整体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依托兵团教育云平台建设兵团职业教育管理和资源平台、职业院校管理服务与网络学习平台。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所有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坚持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现场情景教学,突出职业教育做中学、做中教的实践性特色。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质量评价的深度融合。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建成具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资源管理、资源利用和资源共享等功能的资源平台,实现兵团各职业院校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数字图书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在校际间、校企间的共享与应用。推动资源建设与使用良性互动,形成面向师生、面向社会的资源服务云模式,为兵团科技文化推广、实用技术培训和终身学习提供综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企业或研究机构开发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资助职业院校自主开发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在线课程资源,支持职业院校主干专业核心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的应用与创新,推动职业院校之间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积极开展与援疆省市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深度合作。

(九)推进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扩大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充分整合教育援疆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兵团职业院校与援疆省市示范性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通过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互派管理干部挂职、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共同制定教学标准、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师(市)探索建设兵团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区。鼓励职业院校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大型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兵团大型企业外派劳务工提供培训,为跨国企业和兵团企业海外经营培养培训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国际课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和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兵团职业院校与丝绸之路沿边国家职业院校的民间文化交流常态化机制,实行教师互派、学生互访。

促进兵地职业教育融合。鼓励兵团职业院校面向地方群众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扩大招收南疆初高中毕业生的规模。加强兵地职业院校的交流交往,兵地联合共同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把兵团南疆垦区中等职业学校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纳入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

五、重大工程和计划

(一)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根据国家职业院校设置标准和办学标准,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兵团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合格标准。遴选一批办学水平较高、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建设成对接区域产业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就业优势明显的高水平职业院校,成为兵团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向南疆垦区职业院校倾斜。

(二)特色品牌专业体系建设工程。支持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好1-3个特色专业群,重点办好2—5个特色专业,进一步优化兵团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实施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计划,支持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实施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教师队伍培训机制,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兵团南疆垦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优质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中职学校定向师范生免费培养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免费培训计划。

(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工程。组织实施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职业教育管理与资源平台建设项目、数字资源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建设职业院校校园网络、信息化教学环境、兵团职业教育管理与资源平台、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与资源平台、课堂与实训室数字资源、校企合作数字资源、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数字资源和数字化场馆等。

(五)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提高职业院校治理能力。重点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等计划,同时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六)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显著增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工作机制。

落实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充分发挥兵团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负责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和总体规划,统筹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师(市)要切实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参照建立相应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师(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摆上突出位置,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统筹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和专业布局。

明确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推动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健全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会同财政(财务)、教育部门督促职业院校落实教职工待遇。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职业教育纳入师(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制定职业院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和推动行业、企业、产业园区与职业院校的深度合作。财政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和资金支持。科技部门应对职业教育的科研立项、成果转化、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技术推广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支持校企协同的技术技能积累机制。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职业教育相关工作。

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兵团和师(市)成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定期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来源渠道,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费附加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健全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到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建立职业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引入民间资本,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师(市)要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援疆资金、扶贫和移民安置等各类资金的作用。重点扶持兵团南疆垦区和边境师(市)职业教育,加强基础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建立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健全就业创业导向机制。

健全就业导向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探索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学历证书的衔接与互换。落实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对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健全创新创业导向机制。完善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制度和办法,建设职业院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建好一批高职院校学生校外创新实践基地。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建立创新导师人才库,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职业院校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持续化信息服务。

(四)健全监督指导机制。

健全监督指导和评价诊断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师(市)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进行督导,建立职业教育定期、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督导报告、公告、约谈、限期整改等制度,将督导结果和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鼓励社会对职业院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职业院校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师(市)要积极推进落实本规划,制订实施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分阶段、分步骤的体系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兵团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和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师(市)和部门绩效管理,作为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兵团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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