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结果的公 示

发布日期:2018-01-12浏览量:

根据《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学院对2016年新进教职工孙焕焕、魏彬、王竹景、解冰茜和李伟五位同志进行了试用期考核。经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核,拟确定上述五位同志试用期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18年1月10日-16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采取书信、电话和面谈的方式对公示人员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反映。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 0991-3970001

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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